(原标题:江口县受理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知)
全县2021年大学新生、在校大学生、家长朋友们:
为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将我县202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受理时间
7月19日至9月30日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其中周五下午:13:00一16:00。
受理地点:县政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受理事项
1.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2.贷款对象及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
3.贷款期限
剩余在校时间+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从2020年起,还本期限为5年;即学生毕业后前5年只还利息,第6年开始分期还本金+利息。
4.申请条件
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籍: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大学生和2021年大学新生;
户籍:学生本人和共同贷款人户籍必须是本县户籍。
申请助学贷款的流程
注:续贷学生不需注册,只需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贷款并点击远程受理;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学生登录学生在校服务系统自主打印受理证明和合同。
申请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01、首贷需要材料
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就读大学学生证,当前就读学年必须有“注册”字样)原件;
③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贷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④借款学生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
02、续贷现场办理需要材料
①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贷款人,谁来办里就拿谁的身份证);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贷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
研究生首贷要进行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贷款学生提供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然后按照续贷程序办理贷款业务。
注:如果已经产生利息,要还清已产生的利息才能进行信息变更。
共同贷款人应符合的条件
①与学生关系:原则上是学生父母,特殊情况可以是近亲属、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年龄:共同贷款人不是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
③其他:未结清国家开放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贷款人。
咨询热线
国家开放银行:95593
县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0856一6628488
江口县学生资助中心:0856一6829660